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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医学分子病毒学教育部/卫健委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2020-10-14

      为充分发挥复旦大学医学分子病毒学教育部/卫健委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研究和基地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本着“开放、竞争、合作”的运行机制设开放课题,支持与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项目,并鼓励应用基础和交叉学科研究。

一、指南内容

实验室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2020年实验室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 病原生物持续性感染形成维持、免疫和致病机制
  • 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学、免疫和致病机制
  • 干预病原生物持续感染和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新策略和新技术

本年度计划支持开放课题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1项20万元,青年项目5项每项2万元),评审后择优支持,课题研究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资格

  1. 国内外研究机构和大学的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
  2. 曾获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课题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
  3. 复旦大学各学院和附属医院在支持范围内。

4. 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三、申请课题要求

  1. 课题符合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具有良好的科学应用价值。
  2. 与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共同承担国家任务或合作开展过工作的并具有较好合作基础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四、申请办法

申请者在填写好一式两份纸质申请书(附后),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寄回重点实验室,并于2020年10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到如下联系人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资助范围;
  3.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
申请截止期后一周内,通过初审的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相关委员会评审。根据当年经费总额及评议情况,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实验室将在网站上公布课题立项名单。如有申诉,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开放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复旦大学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             
    在使用开放课题经费时,需注意:
  1. 可支付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相关费用:试剂耗材费、加工、测试、资料费,公用仪器的运行费用;
  2. 不能购买设备,仪器(包括笔记本电脑);
  3. 不能用于劳务费的发放;
  4. 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开放课题经费。

六、实施与结题

1.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重点实验室资助所开展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本实验室署名为第一单位,中文名称为“复旦大学医学分子病毒学教育部/卫健委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 Key Laboratory of Medical Molecular Virology (MOE & NHC),School of Basic Medical Sciences, Shanghai Medical College, Fudan University。研究者所在单位为第二单位。对于主要在研究者所在单位开展的科研工作,重点实验室可为第二单位。

2. 开放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于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结题总结报告》,电子版学术论文。实验室学术专家组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结果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 研究工作结题报告;
2) 已发表和计划发表学术论文列表。发表论文(如已接受,附接受函),如尚未发表则提交已投稿或接近投稿的论文稿件,如仍在进行中则提交相当于合作论文初稿的研究报告。发表论文需标注批准课题项目号,否则不予认定。

3) 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 科研资料由本重点实验室统一保存。

3. 对于完成情况良好的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可以优先进入下一轮资助(但仍然需要填一份申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婷婷

邮件地址:pt8033@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131号治道楼1115室

邮政编码:200032

 

 

复旦大学医学分子病毒学教育部/卫健委重点实验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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